去年六月八号报的警,被犯罪嫌疑人鄢某华骗了六万八千一案,期间就给了我一张立案告知书,到今年六月八号又做材料到现在是未知数?
从微信聊天交友为幌子,不足一个月达到骗钱目的就立马拉黑这一事实,足见其经验之老道,套路之娴熟,绝非第一次骗钱,实属防不胜防,以免更多的人深受其害,杜绝电信诈骗这一毒瘤祸害人间,肯望早日将其绳之以法,以彰显律法之尊严为盼,感恩戴德
网友“芳草”:
您好!
您反映的陈某芳被诈骗一案,由受害人陈某芳于2021年6月25日报案至我局,我局经过审查,于2021年6月29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鄢某华于2021年7月22日被我局抓获归案。
经依法侦查查明:2021年5月下旬,犯罪嫌疑人鄢某华通过手机交友软件结识了受害人陈某芳,后双方互相添加微信聊天并在仙桃、天门干驿等地见面数次。2021年5月29日,鄢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卖房需八千元手续费的事实为由,骗取陈某芳通过微信向其转账八千元整;2021年6月7日,两人见面时,鄢某华又以钱放在自己手中安全为由,让陈某芳通过微信向其转账六万元,后离开现场并将陈某芳微信、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拉黑。
2021年7月29日我局向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未批准逮捕,我局于2021年8月6日对犯罪嫌疑人鄢某华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依照检察院补充侦查提纲补充相关证据之后,此案已于2022年8月5日起诉至天门市人民检察院。
天门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