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天门市下面的乡镇买卖房屋,办理户口迁移的程序流程,和大概的相关费用及时间。
①办理户口转移,是只能在当地乡镇办理吗?在市区可不可以办理?
②办理的具体流程,需要的文件都有哪些?相关费用有多少?大概多久可以办理好?
③如果房屋买卖已经达成,只是没有办理户口改换且已经过了十多年了,现在去办理还需要些什么资料?
网友“蒙蒙”:
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关于乡镇房屋买卖户口迁移的问题,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百二十二条 公民在我省城镇合法稳定居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一)购买、自建、继承及其他等取得住宅用房不动产产权的户口迁移
1.不动产(住宅用房)权利人为单独所有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不动产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动产(住宅用房)权利人未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而由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申请登记的,须取得不动产(住宅用房)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2.不动产(住宅用房)权利人为共同共有的,须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共有权人中的其中一人(成年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不动产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不动产(住宅用房)权利人为未成年人的,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同时在不动产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不动产(住宅用房)权利人出售住宅用房后,其本人及户内成员的户口应当迁出。
通过电话联系,您表示目前暂不考虑户口迁移事项,留言主要目的是咨询买卖房屋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流程及费用等问题,后续如有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可工作时间拨打0728-5335211咨询民警。
天门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