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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天高速农田征用补偿款事宜
刘先森
刘先森

我老家是天门市马湾镇邹湾村三组,根据规划,武天高速马湾服务区修建于三组刘家庙前面,占用了刘家庙大量的农田(刘家庙占用农田是此事征地最多的),前期市自然资源局已发布文件:按照土地权属证书登记的农田,占用的农田补偿5.9万元/亩,且国家政策一直是占谁家的田地就应当补偿给谁家。现在由于邹湾村三组其它未占用农田村民不服,要求重新对田地进行划分,导致村民产生巨大分歧矛盾。就此事,部分村民已经向村委会和镇政府相关人员。甚至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求证到底如何进行补偿,但得到的答复均为村内部自行协商。

经了解,目前其它村组均是按照土地权属证书登记的土地,占用谁的土地就是补偿给谁家。为了利益所在,邹湾村三组未占用自己土地村民不懂法,擅自组成小集体要求也需要赔偿,极大的阻拦了本次补偿工作进展。

基于以上情况,请马湾镇政府主动作为,下沉村集体向部分村民讲解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田地补偿。

2022-7-2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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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刘先森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与第十一条,我国实行土地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村民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7款及第二十二条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通过召开村民会议,要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做决定应当经过到会人员半数通过。因此,您所反映“谁家田地应当补偿给谁家”及“未占用田地村民不应讨论资金分配方案意见”与现行法律不符。武天高速马湾段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5.95万元/亩,综合地价标准4.15万元/亩,征地资金待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发放。

感谢您对武天高速项目马湾段相关工作的关心与监督,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我镇服务热线0728-4561117再次进行咨询,我镇将安排专班进一步为您答疑解惑。

马湾镇人民政府
2022年07月21日

2022-7-2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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