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湖北省其他地区的战友两补齐都有,为什么天门的没有?
网友“随风飘去”:
您好!
就您提出的参战退役军人“两个补齐”政策落实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为了贯彻执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鄂办文〔2009〕59号文件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09〕54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城镇有工作单位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齐平均工资和平均养老金(简称“两个补齐”)要求,2016年9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城镇有工作单位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齐平均工资和平均养老金工作的通知》(天民政发[2016]42号)。该文件明确的适用对象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退伍后由市复退军人接待安置办公室安排工作或经县级以上组织、人社(或劳动、人事)部门办理了招工、招干、录用等手续,有劳动(或聘用)合同并由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费的在岗或退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如果您有疑问,可以联系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相关政策。(地址:天门市竟陵钟惺大道18号4号楼,咨询电话:0728-5220322)。
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