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湖金利屋业主,已经交过一年的物业费,最近打算装修,按物价部位的规定是只需要交1000元装修押金和400元垃圾清运费,可是物业还要强行收取以下费用:
一,单独收取180元的电梯使用费,电梯使用费不是已经包含在物业费里了吗?
二,装修人员要办出入证,10元一证,并且装修结束不退,可是我们从来就没见保安有管理查询过出入人员,所有人都是随进随出,小区根本无所谓安全性可言,那也仅仅是以安全为由收这点私房钱罢了
要他们出示物价备案等文件,他们却说:“收这钱不是针对你一人”,交房时有东西坏的,说好三天之内解决,两个多月过去了,找了多少次,还没维修,只会拖时间,
我就不明白了,我们养活物业,难道就是养一群只收钱不办事的人来随意宰割我们自己的吗?现在反腐力度这么大,政府真的不管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