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门市民,我购买的新宇城上城北湖拆迁安置房7 —1—2103房是属于天门市北湖综合改造指挥部收购的76套中的一套单元,2021年10月29日本人接到天门市北湖综合改造指挥部众善寺分部的通知本人到市不动产登记局办理登记。本人已于2021年11月1日在大厅缴清所有税费,可市人民法院又文告市不动产登记局查封了该房产(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鄂9006执465号),办证一事被搁置,请问,此事何时能解决,还要拖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