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侨乡开发区汪岭村二组居民田国勤自幼患小儿麻痹症,下肢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无任何经济来源。家中还有两位老人,均患有不同程度的高血压、脑梗等疾病,两位老人已78岁的高龄,也没有经济来源,瓦房已经快垮塌,两位老人没有低保,同村同组的很多条件比他们好的老人都有低保,请问这样的条件够申请低保吗?请政府关注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