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后于96年左右,因在部队参加唐山抗震救灾及随后在部队小煤窖所至身体壮况极差不能参加正常劳作,向当时的孙市长反映了情况,经横林信访,民政核实,市民政局核准,且将办好的材料从市局拿回交给了横林民政干事。事后到民政办问及,以当兵沒上档案为由而终,几年后市局发书面函:请横林白场十三组陈德新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核实优抚对象,以防有误,当时没到市局核实,且横林民政办收回了书函而终,再后对农村退伍老兵六十周岁的退伍步填表,市局通知重新填表,理由是本镇有一位与我同名同姓的战友,表填得不对,听以我因此怀疑有没有可能是另一位我领了我的那项补助款。而我到市局让优抚科查实,他不打开电脑我看(因其他战友查询时都打开电脑让人看的)我说查一下原始存档资料,告知年代久远,是手写的材料,市民政局给的回复函是超过了上访时限。无耐向政府申请:查阅下原始存档,消除我心中疑虑。虽只是怀疑,请您从万忙中伸出援手,了却一个老兵的心愿。千恩万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