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3年10月20日入职此服装厂,担任文员,月薪4000元,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10.31向老板娘提出离职申请,她说过两天等她从广州回来处理,我家里有急事,11.01号跟厂里负责人请假,同意了。厂里的工作,晚上抽空去处理。11.12号厂里负责人跟我提建议说,说我要不要兼职厂里的工作,每周来2次,我同意的话,她向老板娘说说,今天11.13号,老板娘说不要我做兼职,要我做全职,否则算我旷工,扣钱。我10月份工资4000+垫付的钱1564.8,一共556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