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湖北天资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务工,该公司法人代表刘某。自务工以来,该公司累计拖欠了我父亲工资1万余元,2021年4月底,我父亲要求结算工资并提出了辞职申请,在此情况下,该公司出具了书面欠条,并承诺尽快兑现工资,批准了我父亲的辞职申请。此后,我父亲多次通过电话、去公司催讨工资,均未果。在此情况下,我父亲诉之于市法院,市法院于6月20日开庭审理了此后,建议双方和解,该公司同意了和解方案,和解协议上明确7月20日一次性结清拖欠我父亲的工资。然而该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决定,7月22日,我父亲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无任何结果。
请问市法院:一名60余岁的老人,辛苦几个月的血汗钱,怎么到了你们嘴里就变成就那么点钱,我们还有好多重大事情要处理,你先等着。农民打工挣钱不容易,不是生活所迫确需用钱不会找上法院打官司
在此恳请市人民法院责成有关部门立即对该公司予以强制执行,防止资产转移,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