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54423(⊙o⊙)啊健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在县河养鸭无人管”的问题后,办事处高度重视,并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据调查,朱垸段近十多年来一直有养殖专业户2户,利用县河滩涂和水域养鸭,且规模较大。在县河改造时,已关闭转移较大一家,村和办事处多次与另外一家养殖户协商转移养殖地点,因条件所限和养殖户利益难协调,该户仍在继续养殖。我处将按照《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上报市环保部门进行协调处理。非常感谢您对杨林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门市人民政府杨林街道办事处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