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9点49分左右我女儿方雅曦在竟陵街道官路街 73号 被一辆电动车撞伤,随后对方逃离现场,随后送往第三人民医院检查治疗,拍片处理后医生说要进一步检查治疗,10点50分左右报警,8月28日通知到交警大队处理,8月29日我老婆前往交警大队等候处理,叫检查好了再过来谈
网友“重头再来”:
您好!
您反映的交通事故目前双方当事人已协商解决。
天门市公安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