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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漏报
张龙波
张龙波
我是横林芦埠7组6号村民,由于历史原因村里把我家的地分给了别人,现在村里干部不管,我也找过镇里干部,都推卸责任。请问我该找谁来解决?
2020-7-2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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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林镇
横林镇
网友“张龙波”:
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回复如下:
你原籍我镇杨林村,1981年随父将户口迁至刘台村。1987年户口又迁至芦埠村7组,当时你父亲与本组村民王耀武达成口头流转协议,耕种王的责任田并履行相应义务。由于你父亲并未履行协议,四年后村两委终止了流转协议。
由于芦埠村属我镇小集镇,历年来外来户180多户,经芦埠村原住民和村两委议定,所有外来户仅可落户,但不参与延包和确权确地,因此在1998年二轮延包及2016年土地确权中,7组在名单公示中,你和你父亲均不在其中,对此,你和你父亲均未表示异议。
目前,要解决你的诉求,须等到三轮延包(2028年)时,按国家统一政策经芦埠村群众和村两委议定的规则执行。
横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9日
江文
2020-7-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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