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的各级领导您好,本人的妈妈由于十天之前身体不舒服到天门市人民医院做检查(医生判定为心脏瓣膜病引起的心衰),在一医住了八天院以后因为病情需要现在已经转诊到了武汉同济医院心脏大血管外科,经同济医院的医生和教授分析我妈妈的病情,需要尽快做心脏瓣膜手术(医生说是很大的手术也很有风险),昨天已经总缴费165000元(之前缴了15000,昨天医生说要安排手术,昨天让我又续交了15万)。。我妈妈的住院费用能不能满足天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简表上的第六条大病医保待遇(10万以上可以报销80%),,之前已经在天门市人民医院成功办理了转诊手续(也就是电子转诊),同济医院的电脑系统已经自动接收了,我现在就是想请问一下有关的政策是不是和这个简表上的所述是一样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