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期订立的土地租赁合同,租赁费应当于上一年度11月前发放到位,目前已是4月底了,但租赁款依然没有发放。疫情刚过,农村收粮价都已上涨了,作为一名农民口粮田租赁款至今没到位,外地打工形式不乐观,现在心里开始发慌了,请政府帮忙做主,若是租赁款无法到位或者不再续租,请将口粮田归还我们,这样至少我们口粮能够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