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555 :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派专人进行了查实,现回复如下:
市一医门诊挂号相关收费由三部分组成:1、病历工本费1元,是使用全省通用病历,按标准收费,医院等同有价劵管理。没有在票据中反映;2、就诊卡押金1元,为了方便就诊卡的管理,就诊卡对初诊病人采取押金1元发放使用,患者可长期保存使用,也可以在卡面完整的情况下,并经核对本人身份后,退回挂号处,返还1元押金;3、挂号费,由于您挂的为专家号,挂号费为:挂号费0.8元(物价部门收费编码11000001)+诊查费8元(物价部门收费编码110200002b)=8.8元。医院收取了您8元诊查费,也就是票面金额,没有违规收费。另外需说明的是:您随身携带的就诊卡可重复使用。
您反映的工作人员态度问题,我们也责成市一医院认真对待,积极改正,力争为您和所有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并对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市卫生局
20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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