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感谢市委书记专属版的同志将我的留言转给干驿镇人民政府. 二: 该回复只代表了工程承包商的意思.(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与潜在的受害者沟通)我们认为,两条理由根本站不住脚. 1 :有人反对,承包商反复深入细致的作过他们的思想工作吗?为什么有的人家距离路面只2.5米都有做好了工作;2:现在这样作的后果可能今后对反对者也是有害的;3:我们愿意同政府一道去做反对者的工作;4:如果有人反对对大多数人有益的市政工程建设就可以不作为了吗?5:今后政府做事情如果遇到反对者了将如之何?是不是都有以这次作榜样。6:白马小区的受害者今后如果有什么反对的实际行动政府将如何处理.
原白马小区已有较大型的出水管道. 1:原出水管道口径只有30公分,算得上是较大型吗?2:原出水管道不直拐弯较多阻力大,3:有很长一段在房子下面通过,不便疏通,4:往年夏季大雨时,白马小区住户门前就渍水严重,水大时,还可在门前捉鱼,5:即使就算是有较大型出水管道,但它的入口到路边还有2-30米的距离,也应该用管道连接,6:到白马小区的路是由小区群众集资修建的,如果冲坏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