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横林镇尚礼新村十五组村民于水坤,承蒙政府照顾2014年我被确定为精准扶贫对象,去年我的父母亲相继去世,留下45岁一直单身的我,今年的7月1号,我从武汉务工回家,一帮朋友相聚,当时饮酒有点多,他们把我安排在横林镇百家福酒楼的住下了,晚上我莫名从2楼窗户摔了下来,在人民医院住院53天,由于我没有钱交费,又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医院也只能给我简单的医治,现在我的一条腿还需要到武汉去做手术,不然将会落下终身残疾,现在我一无资金,二无亲人,三无保障,我也不知道扶贫政策的《两不愁三保障》能不能给我带来什么保障,还请政府帮帮我这无依无靠可怜的人吧!
网友真诚:
您好!经我局与横林镇民政办联合调查,于水坤,男,44岁,横林镇尚礼新村15组人,至今未婚。常年在外地务工,每年返乡回家一到两次,居住在哥哥嫂子家里。
2019年7月1日,于水坤与好友聚餐后,在朋友的安排下入住横林镇百家福酒楼。晚上8时许,于水坤从二楼跳下导致身体多部位骨折,派出所调查结果为其本人自己跳楼。在人民医院住院救治53天,医疗费用两万五千余元。医保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因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行为导致伤病的费用”不予报销。目前于水坤仍欠医院医疗费用一万余元。
事发后,尚礼新村已为其筹集资金八千余元用于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和陪护费。横林镇民政办公室正在为其办理临时救助。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
天门市民政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