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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登记
农村出来的
农村出来的
咨询一下目前宅基地确权登记的政策,户口从农村迁移出来的,原来农村的房子如何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另外,年久失修的房子是否可以登记,若不能,政府准备回购还是如何处理?
请告知,谢谢。
2019-4-1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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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网友朋友:
您好,您在市委书记专属版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湖北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8.3.2.6规定: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权利证书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我市今年正在开展农村房屋所有权补充调查工作,您可以在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时,准备好户口簿、权利人身份证以及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工作人员将依照技术规程进行相应的权籍调查。乡镇国土资源分局(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权利人进行权属审核,审核结果会在村里进行公示。
《湖北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8.3.4.2第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陷、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暂缓登记宅基地使用权。
如有其它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0728-5297233。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9日
肖信伙
2019-4-19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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