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石家河自来水公司到我家来收水费。要求我一次性缴清自2011年开户以来到今天的水费,同时加收更换水表预收的200元钱。
收费员说我2012、2013、2015年度没缴费,可是我记得每年来收费时,都交清了当年的水费,不存在没缴费的情况。收费员便让我出示收费凭条,可时间都过去5.6年了,哪里还找的到当年的收费凭条。收费员便说,拿不出凭条就是没交水费。因当时我没认可这事缴费,随后,和收费员同来的修理工便直接断水走人。
当年(2011年)石家河自来水通水时,自来水公司的收费员给我们讲解的政策是:每年每户用水费在50元以下的,年收取50元。超过50元标准的,按实际用水费用收取。4年后,这一标准更改成了84元/年。现在,给我的收费标准就是从2011年起,每年最低84元,年用水费超过84元的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
前期,因自来水公司内部问题,收费员和修理工时常更换,有部分人员收费不上交,充当工资的事情发生。可谓全镇老百姓家喻户晓,难道,我交的水费没有被贪污的可能吗?
现在,我家的水被停了。先且不论,石家河自来水经常停水,长期水压偏低这些问题。难道,自来水公司作为垄断部门,说什么就是什么吗?消费者只能逆来顺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