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门县河公园村9组后面,长期停留电鱼船只非法捕捞,无人管理,夜晚出来电鱼,严重扰乱天门生态环境,望公安,水利 环保,海事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园村9组与熊河村沙场后面码头停留的船只巡逻,做出实际行动对“三无”船只好好管理,做出实际执法动作,为老百姓的子孙谋福
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真心希望相关部门有实际执法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