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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CBD公寓楼和新城7期8号楼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
江一拍
江一拍


   天门新城七期学府雍景湾8号楼共有31层,1-3层为商铺,431层为商住楼,每层14户,共有392户。天门新城CBD公寓楼共有19层,1-4层为商铺,5-19层为商住楼,每层34户,共有510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4.16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使用可燃气体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

   而上述两栋大楼没有管道燃气,一些已装修的业主全部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生火做饭,其厨房也不在外墙边,严重违反了上述国家标准的规定,其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对小区其他住户造成极大的威胁,天门新城CBD已交房五年以上,这种很明显违反规定的行为,为什么一直没有被查处?两栋楼如果全部装修入住,将有900多个煤气罐分布在这两栋高层的每个角落。想想应该有多可怕?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两栋楼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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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6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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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江一拍”:
    您好!
    感谢您提出建议!天门新城学府雍景湾(七期)8#楼,地上31层,高98.25m,1-3层商业,以上部分住宅,建筑面积35686.13m2;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2015年9月17日,该工程经消防大队消防设计审核(变更)合格,2017年10月11日,该工程消防大队验收合格。天门新城银座帝景湾中心商务区1号楼(公寓楼),该工程位于天门市西湖南路以西,总建筑面积63800m2,建筑占地面积9900 m2。地下1层、地上18层,地下1层及地上1-4层为超市和商场,5层为设备层、6-18层为住宅公寓,建筑高度69.9m,属于一类高层建筑,经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2012年3月28日,该工程经消防设计审核(变更)合格,2013年5月2日,该工程消防大队验收合格。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评定暂行规则》,消防大队主要对天门新城学府雍景湾(七期)8#楼、天门新城银座帝景湾中心商务区1号楼(公寓楼)的建设工程类别、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的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消防给水、自动消防设施、消防电气、建设工程内部装修等方面进行审核验收,且均符合消防规范要求。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未强制性要求高层民用建筑(住宅、公寓)必须设置管道天燃气,该工程未设置管道天燃气不在消防大队审核验收范围内。
    收到您的留言,7月9日,消防大队派监督员对天门新城学府雍景湾(七期)8#楼、天门新城银座帝景湾中心商务区1号楼(公寓楼)居民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火灾隐患进行了核查,核查属实。主要原因是由于湖北星星宏基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与鑫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交接时,未告知物业公司在天门新城学府雍景湾(七期)8#楼、天门新城银座帝景湾中心商务区1号楼(公寓楼)两栋建筑内不能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生火做饭,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也未对此类火灾隐患进行督导整改。消防大队已对鑫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物业公司集中整改火灾隐患。并提出了整改建议:1、劝导居民不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生火做饭,改用电磁炉等电气设备生火做饭。2、建议加装管道天燃气。
                             
                                                         天门市公安局
                                                         2018年7月12日
丁明辉 2018-7-12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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