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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开发
受伤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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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场镇艾垸村3组一共有四个湾,前面二个湾农开来修的路,为什么老百姓每户出了修路一半(每户一千多)的费用?后面二个湾又没修。再到后面2组每户又出一千多又修了。请问,是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范围之内的为什么要收老百姓的钱?钱去了哪里?

2018-6-28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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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受伤的心”:
    你好!感谢你对家乡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你所反映的问题经专班调查,现回复如下:
    1.国土整治项目区范围涉及到艾垸村一、二、三、四,四个小组和第十二小组部分区域。项目整治是对区域内中、低产田块进行改造,改造项目是有设计规划方案的,主要是水利设施配套建设。路基形成、接头路建设、道路夯实加宽、自来水管维修改道等,不属于整治项目。
    2.艾垸村项目区建设是按设计方案施工的,没有规划涉及的内容就不属于施工范围。艾垸村主要是修通了农田渣石路,加宽加高了幺磨河垸堤,修建涵闸100多处,桥梁10座,U型渠1500米,硬化通组公路6.8公里。你所反映的三组前面两个湾和2组的道路建设属于项目设计方案范围,后面2个湾道路不在项目设计方案范围。项目区建设是有方案、有规划、有限度的,不可能满足群众所有要求。因此三组后面两个湾的农户自发户平捐资3200元,修建了家门口的道路。
    3.你所反映的收取了2、3组农户的钱。实际情况是这样的:三组祝家湾(有四个自然湾落组成,前湾11户,中湾8户,大湾25户,后湾10户),二组翁家湾44户。为了便于村民生产生活,整治项目规划在三组前湾、中湾修路,但路基不合规格,需夯实加宽,与原通村公路没有连通,需修连接路,连接路共7段,修路过程中自来水管需改造维修。但这些都不属于整治项目,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由于村民修路意愿十分强烈,因此通过2、3组村民代表协商表决,并自发捐资,由修路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农户自发捐资资金。根据实地情况核算,三组前湾中湾、二组捐资资金标准不同。村委会在整个过程中负责协调、引导、监督。
三组前湾农户11户,每户1300元;中湾8户,每户1500元,由村民代表高东山、高艳清、李国清三人负责收取管理捐资资金。二组44户,每户1200元,由夏宝军负责收取管理捐资资金。
    4.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二、三组捐资款项用于路基形成、沟坑填埋、路基夯实加宽、自来水管维修等配套建设。资金的使用由村监督委员会会长刘仕香、成员刘先华、徐纯烈、艾云佴、艾本林、孙前进、高仁虎、胡落成、李长兵、胡想二等10名同志管理使用,并对配套工程进行验收,支付工程款项,村委会对上述工程建设资料有存档,可查阅。
    如您还有疑问,可咨询艾垸村村支书翁正安,联系电话:13972624626。也可咨询汪场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728-4751498。
刘娟 2018-7-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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