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反应的事情是这样的,12月1号-3号在我房屋的西边,董某在没有通过规划局审批,没和我协商的情况下,私自在二层的基础上加盖三层,彩瓦已完工。但彩瓦占用公共区域,已经挨到我家墙体,经过与对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今早(4号)向城管规划执法局信访办反应情况。竟陵分局收到信息后,执法人员及时来到现场,但到现场后,有工人在施工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制止工人施工,还是在我说在违建的情况下,你们执法人员不及时制止,执法人员才下令制止。这个情况有照片,如有需要可以提供,我老婆在用手机拍摄中,董某发现后,尽然用铲子向我老婆行凶。执法人员打110报警,后来双方不欢而散。
城管执法人员说下午过来进一步处理。
问题1,明知是违建,现场有工人施工,执法人员为什么不制止。
问题2,当事人当着执法人员的面说我自己的位置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执法人员不回应。有没有执法不公的情况?
望领导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