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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待遇问题
李先生
李先生

组织部的相关领导您好!我是2016年人才引进的一名研究生,去年在师兄师姐的介绍下来到天门,工作半年多以来,感到我们的待遇跟2015年引进的待遇差距巨大,他们当时定岗技术岗11级,而我们只有12级,他们分配的公租房是一个人一套的两室一厅或者一室一厅,而我们却要三四个人住一起,让我感觉极大的不公平,为什么都是相同的渠道进来的,相同的学历引进的,待遇差距如此之大呢?这样下去走的人会越来越多,并且会把天门人才引进这面招牌砸了的,望相关领导解答!

2017-5-2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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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李先生”:
    您好!
    关于您反应的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定级和住房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引进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定级问题。事业单位新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确定,在2016年以前,我市都是根据工资定级的相关政策按学历确定一个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如:大专定13级、本科定12级、硕士研究生定11级。2016年3月,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根据文件第13条规定:聘用到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应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任职资格。为了落实这一文件精神,我市从2016年起,对新进人员的相关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所有事业单位新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未取得职称之前,不再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新进人员定级工资直接由工资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政策配套相应的转正定级工资(工资系统直接默许),即:大专对应13级工资、本科对应12级(薪级工资为7级)工资、硕士研究生对应12级(薪级工资为11级)工资。您是2016年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规定,应执行岗位12级、薪级11级的工资标准。
    2.关于住房问题。引进人才公租房分配是按年度筹集的房源进行分配,主要解决新就业对象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并非财产分配。2015年之前引进人才分配房源是当年的公租房项目,户型和面积有统一的政策要求,2016年之后因建设方面原因,公租房建设暂缓,2016年引进人才房源从江河小区拆迁安置房中购改筹集,因该房屋为拆迁安置房屋改造,户型为三室一厅或四室一厅。所以出现了你们三四个人住一套单元的现象,给你们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2017年,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天门人才苑2栋,人才苑建成后,对你们的住房条件将会有很大改善。
                                                                                     市委人才办
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 2017-6-5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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