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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御苑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设置路障行路霸行为乱收费
西湖御苑业主
西湖御苑业主

      西湖御苑A栋于2013年大多数业主入住,紧接着A栋对面二期工程陆续开工。每天小区内机器马达声此起彼伏、昼夜不停,施工车辆车水马龙,黄沙水泥到处可见,灰尘和噪音无处不在。不少业主向物业投诉,也没有任何作用,最终的回答,这是开发商的事,和物业无关。

     A栋的环境和本小区其他几栋的环境无法比较,应该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安全保卫没有任何保障,不少业主家里被盗。

      小区内属于业主的公用面积也被物业纳入收费,公用通道上汽车电动车等各种车辆混为一团,门卫保安只管收费,根本不关心小区内安全管理工作。因上述行为,再次引起业主的不满,两位业主先找物业论理,结果分别遭到物业公司的恐吓和威胁电话。

      就上述种种行为,提出如下要求:

一、  为了保护业主的权益不受侵犯,我们强烈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帮助我们迅速成立业主委员会。

二、  几年来因施工给我们带来的生活精神及各方面造成的影响,给予正确说法和经济赔偿

三、  小区地面部分属业主共同所有,并非物业财产,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收费

四、  要求给我们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保障我们的合法权利

五、  要求对被威胁恐吓的业主给予赔礼道歉,保证今后此事不再发生。



我们业主自上次去信访办公室反应问题后,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将问题转交给街道,然而两个星期过去了,我们依然没得到任何回应。






2017-4-7 16:19
留言已被查看 1
网友:西湖御苑业主,
      你好!你在网上的留言我们回复如下:
      据我们调查了解,西湖御苑项目分二期建设,A栋为前期工程已交付使用,后期三栋今年8月份交付,待工程完工交付后,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施工造成的噪音扰民,建议向环保部门投诉。根据《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停车位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物业企业与业主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有少数部分还建业主没有缴纳物业服务费也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4月10日,个别业主与物业企业发生了矛盾,物业办公室资料被掀落,双方人员轻伤,后经竟陵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共识已和解。后期,我们将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不断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杜绝恐吓和威胁电话。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4月14日
曹林 2017-4-1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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