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8年3月9日10:01分驾驶鄂A850T1在天仙公路(现张洪线47公里+900米)处被电子眼抓拍超速20%不到50%扣6分罚款100元,对此违章有如下问题:
1、 本违章交管12123无违章图片,如属于电子眼抓拍,必须要有4张图片证明当时的违章情况,根据相关法规,否则视为无效。
2、 本人车上安装有OBD 及行车记录GPS,本人回放当天的记录及轨迹,在此时段车速最高未超过70KM,请问此路段限速多少?经过实地查看,在抓拍地段前1公里处一直到抓拍位置未见限速指示牌,根据相关规定,省道一般限速在80KM,如交警部门未做明显提醒标牌,抓拍违章属于无效。
3、 在抓拍的路段,除了在此地段红绿灯路口处有电子摄像头外,其余地段未发现固定抓拍设备,此违章是否属于流动车辆抓拍,抓拍是否合法有效。根据本车载记录显示,在10:00:39时段发现有一警用摩托车,此摩托是否携带测速设备。测速是否合法有效?
鉴于以上原因,请相关部门给出违法的事实依据,并根据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对不合法的违章抓拍予以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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