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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政策未保障真正贫困人群
黄茅湖五组
黄茅湖五组

黄潭镇黄茅湖五组村民李统中家庭极度贫困,李统中本人肝硬化晚期医治无效,其妻杨美娥右手残疾,其子李航年届三十未婚,曾于2016年10月向黄潭镇反应,黄潭镇政府答复其家庭于2016年8月提交低收入户申请,至今没有批复,现在李统中去世,丧葬费都没有着落,找村委村委表示不管。

有几个问题请民政局的领导答复:

 1.所谓的低收入户与低保有没有区别?像李统中这样的为什么到死都办不了低保?

 2.有村民反应该村办低保需要向村干部交500元的好处费,不交钱就没指标,有没有这回事?为什么该村有小车的家庭都可以享受低保,而像李统中家庭这样真正贫困的家庭就只能自生自灭?国家的低保政策是用来保证贫困人口的,还是让村干部拿来卖指标的?谁才是低保政策的真正受益者?

 3.国家从2004年进行低保政策改革,13年了,贫困的家庭自生自灭,从2016年10月向市委书记专栏反应情况到现在,半年的时间,政府部门,民政部门在了解了该户村民的情况之后,无动于衷,李统中到死都没有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到死都看不到希望。民政部门是否有不作为?

 4.国家扶贫工作开展的如火如荼,但是这样的家庭活着没钱看病,死了没钱安葬,镇政策,村委会,民政部门,请问我们的扶贫工作是如何开展,如何实施,如何审查,如何落实的?难道我们的工作真的就只靠几个空泛的报告,几张漂亮的表格,几篇好听的新闻稿来完成吗?

2017-4-5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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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黄茅湖五组”: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黄茅湖村李统中有关问题和情况现回复如下:
    李统中,男,1962年12月出生,黄潭镇黄茅湖村五组人。李统中及其妻子、儿子在2016年6月前均在外打工,由于李统中患病(肝硬化),其妻子李美娥陪同李统中回家治疗,其子李航一直在广州海珠区打工,李统中患病回家后,找村委会要求办理低保,从而可以减轻治疗费用的压力,2016年8月黄潭镇民政办根据其实际情况,上报李统中为低收入户(看病与低保同等待遇,只是不享受救助款),一直未能审批,到2017年元月,李统中病情加重,医院已放弃治疗,李统中回家后,其妻子找到该村书记李东平一起到民政办要求为其办理低保,因其当时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市民政局审批未通过,镇民政办考虑其困难为李统中办理了500元的临时救助款。
    2017年3月28日,黄茅湖村干部反映李统中家庭确实有困难,所以又为其办理了500元的临时救助(每人一年最多只能享受1000元的临时救助)。
    在2017年4月6日,市低保局余局长一行二人和黄潭民政办工作人员入村进行了走访调查,没有发现村干部办理低保索要好处费的问题。对于反映的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享受低保的问题,我镇迅速成立专班进行了摸底排查,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家庭条件确实已改善的低保对象,我镇正在按照程序取消低保。
    近年来黄潭镇政府将扶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镇政府和镇扶贫办公室多措并举积极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积极为困难群众解决问题,对于确实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我们也将据实按照程序向上申请纳入救助范围。
                              
                                                                               黄潭镇
                                                                             2017年4月24日
孙刚 2017-4-25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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