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港镇十周砖瓦厂已于2014年停止运营,当年签订合同大约是1997年,砖瓦厂承包给邻村的人,之前土地使用权限属于十周村委会。在签订合同时,村委会理应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是否同意土地承包给外村,但是现在承包人拿不出相关的文书证明村民做出表决。同样的,十周村还有另外一块土地,在村东面,以前是林区,后来改成耕地承包给外村的人。两起土地承包,涉及面积近千亩,村民们看不到相关的法律文书,也无法了解合同细节,更无从得知承包后相关的费用花在村务建设的哪些方面。农村土地是农民的立身之本,这样的决策伤害了村民的根本利益,望贵单位调查相关事宜,给出准确回应,毕竟已经十多年了,村民急切盼望问题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