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城居民,我们买房时的用电开户费是由开发商交到供电局的,电表及安装都是电力局人员施工的,但我们现在却不能在供电公司缴费窗口和银行缴納电费,只能物业代收。咨询电力局工作人员说我们的电表信息都没移交到供电公司。更搞笑的是我们是综合电价0.592元/度,(居民电价是0.558).没有税务发票。这是否是存在猫腻。为啥我们不能由供电公司实行一户一表,窗口或银行缴费。到底是开发商不愿移交电表还是供电局不接受移交电表。为啥出现此种情况,怎样解决?何时才能进行网上缴费。用电事关民生,还烦电力局领导早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