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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
老杨
老杨

    2015年8月21日上午,本人在收集好二手房交易的各种资料后于8:30左右到市地税局窗口缴纳二手房交易契税。地税局工作人员在接到房产局出具的《课税评估结果告知书》后,将告知书上的评估价值和建筑面积输入地税局税务软件,软件显示评估价格过低不能通过。

    虽然后来税务局工作人员还是按房产局出具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的契税,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在我看来是权威机构(房管局评估中心)出具的评估结论在市地税局受到质疑,并且仅仅针对评估结果偏低质疑。

    我想问一下:

    一、究竟天门市哪一个单位对房屋价值的评估是权威的?

    二、因地税局不认同房产局的评估结果而导致购房者邀请房管局进行再次评估产生的费用由谁负担?

    三、中间是否存在为了片面提高全市年财政收入而通过不合理收税导致购房人的利益间接受到伤害的事情发生?

2015-8-21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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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契税相关问题的回复
网友老杨:
你好!
你反映在地税窗口缴纳契税一事,我们经过调查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房屋价值权威性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计税依据为合同成交价,该合同指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经房管部门认可的制式合同。
问题二:关于评估费用的问题。地税部门不会指定纳税人必须要到房产部门办理评估。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证据的,税务机关依据征管法第35条,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7条的规定,核定应纳税额。纳税人提供的房产评估价格是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举证资料,税务部门可判断后决定是否采信。
问题三:是否存在片面提高财政收入的问题,不存在。地税部门依法征收契税是履行法定职责,不存在追求财政收入的价值取向。
您以后有政策方面的事情需要音咨询,请拨打我们地税的服务热线电话12366。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天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27日
叶少华 2015-8-2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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