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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组通〔2013〕23号关于印发《天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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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关键岗位、涉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借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无限期借用?

2015-3-27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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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组通”网友:
          您好,根据《天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借调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以一年为期限,如工作需要需延长借调时间的,借调单位会按照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组织部 2015-4-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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