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南湖市场停车处有一从事猪头肉经营的商户,每天上午,直接在市场上不知道用什么玩意沾猪毛,产生的臭气实在是太难闻了,刺激咽喉,咳嗽不止,严重伤害身体健康,环境部门应该用鼻子就可以检测出来了。沾的猪头肉也不知道对人体的健康有没有伤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检测一下嘛。今年7月份,有关部门出面制止,停了一段时间,12月开始,死灰复燃,经营户只管自己赚钱,不顾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乃缺德之举,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在伤害自己的身体健康,难道政府这么多部门就管不好一个很明显违法经营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