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天门新城的豆丁屋11月9日开业,开业前以预存50元变518元的方式进行了宣传促销,开业当天预存者换到标有总价值518元的劵一张(包含了通用劵、礼品劵、畅玩游乐卡、食品现金劵、非食品现金劵、游泳馆全套卡、奶粉劵、用品劵、服装劵、玩具劵等),除食品现金劵、非食品现金劵用小字标有满800、258元限用外,其它均没有满额限用标识(预存时也未说明),但现场购物时服务员要求奶粉劵、服装劵、用品劵、玩具劵都要在买满100元的情况下才能用。请管理部门彻查此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