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受不了”网友:
您好!
您反映“百花路尚阁美容美发店、亮点酒吧噪音扰民”的留言已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经现场检查,您反映情况基本属实。鉴于尚阁美容美发店、亮点酒吧噪音扰民的现状,我局已责令“尚阁美容美发店、亮点酒吧”将喇叭音量调小,减轻对周围居民影响,该店负责人表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建议您将该问题向公安部门反映。
特此回复!
天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