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小鸟飞飞”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镇自来水收费管理是按照天政规〔2013〕5号文件,即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的,采取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要求抄表收费。
如您所言,水管员预收水费的问题在部分村组确实存在。一是因为前期农村水务管理一直由新农公司(凯迪水务下属公司)负责,且连续几年运行一直出现高额亏损,按市政府工作安排,农村水务管理从今年5月开始由乡镇成立水务公司代为管理,目前,管理工作尚处于试运行阶段,一些工作尚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因为按现行管理办法,如所辖村当月水费不能如期入账,凯迪水务一则要严格收缴迟纳金、二则以村为单位实行集团停水,加上各村水管员工资按现行管理办法核算酬劳较低,有些地方水管员为图工作简单省事,采取先预收再抄表结算的办法。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一方面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向有关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尽可能合理提高基层水管员的工资酬劳,并按要求加强对他们的工作管理;另一方面也希望您在一定程度上对水管员的工作予以理解与支持,在据实结算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尽量规避工作中可能因极少数用户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及时缴费而影响其他村民的安全饮水的情况发生。
感谢您对岳口农村安全饮水的关心与关注!
岳口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