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惜”网友:
您好,您咨询“怎样要回属于我们家的那一份地”的邮件我们已收到,现就有关问题答复于您:
一、农民承包的责任地按中央政策“一定三十年不变”。
二、您家里过去的承包地如果是通过村委会流转给其它农户的,您可以通过村委会跟该农户协商在合同满期后收回;如果您的承包地是自己转让给其它农户耕种的,则您需要自己收回。
三、如果需要大量的耕地搞特色养殖或种植,则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取得。
四、因您的邮件上基本信息不祥(所属村组、姓名、家庭人口等),故无法给您具体落实办理,请原谅。如果您还有什么事需要咨询,请直接拨打横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728-4631021咨询。
横林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