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中午,我从岳口出发,到天门城区博通电器买了一台手机,晚上回家一看,手机是黑色,不是很满意。于是第二天上午9点多钟去更换。当时买手机时,我选择好了手机品牌,没有看颜色,营业员叫我去后面收银台交钱,交完钱回到柜台,营业员给了一张单子叫我签上名字,并将手机交给我。
10月18日,我到商场要求退换手机时,我说颜色不满意,营业员告知我说非质量问题是不换的。我就说当时你们又没有要我选颜色,她就说,你在单子上签了字的啊。并指着单子上一块模糊的用印章盖上去的字,说那些字是说手机已经用户确认。我就对营业员说,我们也不管谁对谁错,只当我是你的熟人,来求你帮这个忙。营业员就把她的主管喊来,主管来了就明确对我说不能换。不能换就不换吧,但那个主管的态度更让人生气,她说,我们的营业员肯定读了那块印章盖上去的字给我听了的。这不是武断吗?卖手机时她又不在那儿,其实手机换不换尚在其次,但她们推卸责任的态度让人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