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买的一辆摩托车,经常坏要修后面骑的少直接当废品卖了,现在驾驶证申请学习加减分通不过。现在全国各地都实行摩托车无车销户了?请问各位领导天门市什么时候开始也实施摩托车无车销户?
网友“天门80后”:
您好!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以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
如机动车系灭失的情况: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因机动车灭失注销登记的,应当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情况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该项业务须由本人办理,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灭失的,由车管所公告作废)。
天门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