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9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鄂96民终1095号,判朱某高支付我父亲20万元整,朱一直未付。后来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后朱名下无财产可执行。
本人父亲年世已高,多种疾病缠身,医生说有老年痴呆的前兆,现在父亲每天为这个事情跟我争吵,本人家庭受到了严重影响。望法院法官能出面调解,朱某高能分期付款我父亲。
另2022年11月本人申请强制执行时,本人提供线索,朱有一批市值15万左右(估价)的泵配件暂放在湖北省天门天则泵业有限公司厂房内,因天则泵业法人(法人为朱外甥女婿)不愿意作证此批货物为朱某高货物,造成法院无法强制执行,本人现在有本人与天则泵业法人的聊天录音,能证明此货物实属朱某高。望法院调查核实后强制执行。
网友:王雪琴
你好!你在市委书记专属板的留言已收悉,你反映的相关案件因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我院依法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关于您提供的朱某有估价 15 万元左右的水泵配件暂存在湖北省天门天则泵业有限公司厂房内这一财产线索,我院执行局将立即前往调查核实,如确属朱某所有,我院将依法执行该财产。
天门市法院
2024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