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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问题
大宝
大宝

离婚以后想要迁回原籍,如何以独立户口的形式迁回?因为原籍现在是哥嫂做主无法挂靠,父母早年为我准备了一套自建房,就是现在我本人居住的这一套。但是户籍办工作人员说一定要求出示房产证,众所周知农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证。村委之前上报的名字是我本人,水电燃气登记也是我本人。我之前看到天门市户籍业务办理规范上说的是要求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就行了,请问合法稳定住所是只能用房产证来证明吗?还有没有其他途径。


2024-3-21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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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大宝”:

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户口迁移问题,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百一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往农村:(一)公民本人已从城镇返回原户口所在地农村居住,在原户口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可落户,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此款“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本人持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或者村民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如有疑问您可工作时间拨打0728-5335211详询。

                             天门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5日

丁明辉 2024-3-26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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