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年初一晚上,因起雾,肉眼未分辨清道路禁行白色实线,在发展大道接官路口被交管摄像头拍摄到,车主申请对这种特区气候原因引起的违章作人性化处理,盼公安交警部门领导明察。
网友“老司机”:
您好!
您的留言收到,经查询,系2024年2月10日20时55分,您驾驶鄂R9***0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发展大道接官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压线),该路口标志标线清晰规范,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您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天门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