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黄潭镇罗口村三组村民,由于村里规划,我们原来的宅基地要变成农田,新宅基地划在罗口小学对面,现在村干部通知,要在十二月底之前完成旧房拆除工作才能获得补助,又没有提供过渡安置办法,现在是冬天,马上又要过年了,新房子不可能这么快盖好,难道政府要让我们在大马路上过年?而且重新划分的宅基地较之前有缩水,相关补偿信息也没有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