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本人在交管12123APP上查询到的机动车违法信息时间2023-11-21 14:49 已处理,但是显示还是未处理。
问题一,本人在广沟路人民医院南门诊门口时间 2024-01-27 19:10 停车打了个电话,没下车,车窗还打开的。电话还没打完就收到移车提醒就开车走了。还被记录 不按规定停车。申诉没用。打0728-12123也打不通说不在上班时间,是在上班时间打的。
网友“小鄂”:
您好!您的留言收到,经核查,2023年11月21日下午,您反映的车牌号为鄂R8QL67号小型轿车在钟惺大道与涂台路交叉口被记录闯红灯违章,该违章未处理;2024年01月27日,车牌号鄂R8QL67号小型轿车停放在天门市广沟路人民医院南门诊门口的非停车泊位上,且在人行横道附近,该路段为全段禁停严管路段,有明显的违停警示标志,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之规定,属于违法停车,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天门市公安局
2024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