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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家乡人
家乡人
我住在天门新城四期,我的摩托车今年9.30在小区内被盗,当时物业不准调监控录像,不得已而报警!至今杳无音信。物业也不管,请问该无何维权?
2012-11-1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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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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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网友:“家乡人”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1、物业服务企业是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主体,按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所签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天门星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临时管理规约》中第七章第三十三条约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
2、摩托车被盗,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调看监控录像。在当事人报警后,天门星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配合公安机关查看监控录像。
此复
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2012-11-19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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