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留言板 市委书记留言板
98912
个人户口被注销
做大做强
做大做强

一个一直以来遵纪守法的天门人民,突然间没有户口了,给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致使我无法正常工作,生活也不变,出门都不行!我并不知道我犯了什么错,我这不就是等于给我宣判了死刑吗!试问我做在哪里!烦请领导顾及一下我们老百姓,做个有温度的人民信任的父母官,我并没有错,我并不需要承担别人犯错的代价,烦请领导马上给我恢复户口,至于注销重复户口,需要给我们时间,我们都是完全配合政府的!我希望立即马上给我解决问题,我们需要正常工作,生活!

2023-2-21 10:12
留言已被查看 1


网友“做大做强”:

  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立即和您联系,确认您的身份信息后,对注销您本人重复户口的过程进行了全面核实。经核查,您本人在岳口镇区和小板镇王场村均有户口信息,属于双重户口人员。2020年5月15日,天门市公安局在天门日报发布《关于处理疑似重复户口的通告》,提醒持有双重户口人员在一个月内主动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处理重复户口。在通告发布后,您没有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小板派出所民警主动和您取得了电话联系(有录制视频为证),电话中您提出来要保留农村户口,但要使用城镇户口的信息,要求注销小板农村的户口后把岳口城镇户口迁移到小板,否则不同意处理重复户口。小板派出所户籍民警在电话中答复,如果您符合迁往农村的条件,是可以注销小板农村户口后,依申请将您在岳口的户口迁移到小板农村,但是如果不符合条件,公安机关就不能办理迁移,您在电话中表示既然不能达到您的要求,就随便公安机关怎么处理。小板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将您的情况与岳口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有微信聊天记录为证),鉴于在小板的户口信息中户成员人员关系完整(与父母亲同户),而岳口的户籍信息属于您个人独立户(您2008年出生的女儿随父落户),所以公示期满后,在您没有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处理重复户口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依据《湖北省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处置异常户口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于2020年6月30日强制注销了您在岳口镇的重复户口。

      2023年2月20日,您致电局治安支队户政科,表示要投诉岳口派出所强制注销您重复户口的行为,户政科工作人员对注销重复户口的过程进行了详细解释,并说明,当前有两种处理方案您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案:一是由注销户口的岳口派出所依照《湖北省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处置异常户口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您出具《异常户口注销证明》,您可以持证明去将您目前使用的证件信息变更为保留的小板户口信息;二是您可以配合小板派出所注销目前保留的户口信息,在注销完成后,申请恢复您在岳口的户口信息。但是,您依然要求必须把岳口的户口信息恢复后,将岳口城镇户口信息迁移到小板农村。工作人员再次告知您,只有符合《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115条之规定,才能办理迁往农村,不符合条件的无法办理迁移,因为当前使用的户籍管理系统已经完善,使用哪个模块,上传哪些资料,进行什么操作才能办理业务,都是系统在省级层面已经设定好的,无法按照您的个人意愿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办理迁移。您对此答复表示不满意,在电话中说如果我们不能按照您的要求办理,您就要投诉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回复说,投诉是您的权利,但是公安机关还是只能依法依规办理。

      再次请您认真考虑采用哪种方案来解决您目前遇到的证件与户口信息不一致的问题,考虑清楚后可以致电0728-5335211,公安机关将全力依照您的申请,依法依规积极配合您。

                                    天门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2日



丁明辉 2023-2-22 11:12
网站简介 标识说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法律声明 建议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