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于2019年6月购买了位于张港镇政府对面的电动车建材市场的房屋,在购买时,开发商告知该土地经过招拍挂程序,可以办理产权证。但是在交房后办证时,国土部门告知,因开发商在建设时超占了约30平米的土地,且该部分土地未经征收不属于国有土地,不能办理产权证。至今,开发商,政府,国土部门,均未处理此事,希望领导关注此事,解决民生所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