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残疾人,在天门南站坐车,手上带一个代步车,刚开始第一个司机说这个东西要另外收8元,过没10秒钟。天门到天门南刚刚到,司机说要收10元,要我一起给18元,说是领导规定的,我想有文件出来吗?而且一直催我交费,服务态度极差。我只是想当时忍着,不想给你理论,不想影响大家心情,希望交通部门给一个说法,好好管理一下169公交师傅们。
网友:无辜老百姓
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安排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进行了调查,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按照《湖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残疾人旅客可免费携带自用残疾专用车(非机动车)1辆。我局已督促公交公司退还多收取的10元钱,并约谈了企业负责人,责令企业严格加强公交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维护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