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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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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湾镇便市村村干部滥用职权,不公平划拨征地补偿款!!!

1.家里宅基地被高速征用,村里说统一按人数补偿。家里宅基地有办证,请问盖房子用的地和集体耕地的补偿方式和金额一样吗?

2.我家人户口一直在村里,却没有补偿款,反而有些人十几年前户口就转出去了居然还拿到补偿款了,而且这些人一直都有分耕地,请问户口都不在了为什么还能分地,又怎么拿的补偿款?

户口不在村里的还能拿高额补偿,反倒是户口一直在村里的居然拿不到补偿款,请问这是谁他们的权利?请政府为人民做主,坚决打压村干部滥用职权,一手遮天的行为!

2022-8-13 07:10
留言已被查看 1

网友:。。

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对于征地补偿款,宅基地与农田补偿标准是否相同的问题,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精神,马湾镇片区级别为Ⅳ,征地片区综合地价均为4.15万元/亩,宅基地与农田补偿标准一致。

二是针对补偿款分配问题。经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后初步定下方案为将资金分为两部分:1、以小组为单位,按2016年土地确权人口分配总资金的50%;2、以小组为单位,以现有户籍人口分配总资金的50%;即按田分50%,按人分50%。因而出现网友反馈相应情况。根据村民组织法,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该方案是由村委会与村民共同召开小组会议讨论后,且经过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户主讨论表决通过并签字按手印同意后得出,期间,并无村干部滥用职权。

感谢您对武天高速项目马湾段相关工作的关心与监督,如有其他疑问,请直接拨打我镇服务热线0728-4561117进行咨询。

马湾镇
2022年08月19日

许俊波 2022-8-1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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