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部留言
最新留言
最新回复
热点排行
留言帮助
市委书记留言板
留言显示
11189
胡市电站工作人员提前收取电费是否合规?
一苇
一苇
胡市电站工作人员2月16日到我家收取2013年2月份电费,给我的发票竟然是2月3日开具的。工作人员一再声称,此次收取的是2月份的电费。我问:为什么2月3号就知道我整个2月份的用电量?这是怎么查出来的?其无法回答。我查了以往电费发票,发现基本上是一月收一次,2013年1月的电费发票是1月17日开具的,仅相差半个月,胡市电站就迫不及待地要收取2月份的电费了,这是否合规?另外,是否有更加便利、自主的用电缴费方式?期盼回复。
2013-2-21 19:48
留言已被查看
1
次
供电公司
供电公司
网友“一苇”:
您好!
收到客户留言后,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客户反映的相关情况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于22日上午与客户取得电话联系,耐心为客户解释了2月份提前开票的原因:主要是适逢春节放假,公司安排了2月份提前抄表、开票,而2月份只抄录了实际用电20天左右的电量,不存在估抄电量或重复收费的情况。客户也对此解释表示认可。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
供电公司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3-2-25 17:44
我要留言
网事
调查
热点
排行
1
中百仓储对面公共人行道被圈占
2
西寺路凌晨摩托车炸街
3
万达广场附近一男士唱歌扰民
4
房子长期漏水
5
建议将学府雍景湾地下车库出口北边内道设置为双向车道
6
户口归属地问题
7
皂市镇段新村1-4组什么时候能有光纤?
8
天然气
9
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10
土地的分配问题
11
希望村里的路能修修
12
宽带
13
道路
14
横林到芦送乡村公路何时升级改造
15
为什么现在天门的麻木越来越多,就没人能管??
网站简介
标识说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法律声明
建议投诉
Copyright © 2007-2026
tmwcn.com
版权所有 天门网
主管:中共天门市委宣传部 主办:天门日报社 地址:湖北省天门市鸿渐路173号
新闻热线:13607225277 天门日报、天门网、天门发布广告热线:0728-5224499
广告经营许可证:天工商广字(2009)1号总第2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7430004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2120230002
虚假新闻举报:tmbw@163.com
ICP:鄂ICP备2023025101号-1
鄂新网备:1331
鄂公网安备 42900602000102号